本专题整理自《中考道德与法制状元笔记》专题复习六“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我们既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义务。
二、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运用法律维护受教育的权利(如对侵犯受教育权的行为依法维权),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按时入学、完成规定的学业、遵守学校纪律)。
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
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这些权利。
四、人格尊严权
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不侮辱、诽谤他人。
五、隐私权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知悉的个人秘密的权利。要尊重个人隐私权,不偷看他人日记、不传播他人隐私。
六、财产所有权与继承权
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特殊保护。当财产权受侵犯时,可依法维权(协商、调解、诉讼)。
七、智力成果权
公民的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不容侵犯,中学生的智力成果权受法律保护,如著作权、专利权等。
八、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 仲裁 →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