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是初中数学的起点,也是中考基础必考内容。以下整理自《中考数学状元笔记》:
一、有理数的概念
凡能写成 q/p(p、q 为整数且 p≠0)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注意:① 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② -a 不一定是负数,+a 也不一定是正数;③ π 不是有理数。
二、有理数的两种分类
按定义分:有理数 = 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 分数(正分数、负分数);按符号分:有理数 = 正有理数(正整数、正分数)+ 零 + 负有理数(负整数、负分数)。
三、数轴、相反数、绝对值
数轴: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一条直线。数轴上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0 的相反数还是 0;a+b=0 ⇔ a、b 互为相反数。
绝对值:正数的绝对值是其本身,0 的绝对值是 0,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绝对值的几何意义是数轴上表示某数的点离开原点的距离。|a| = a(a≥0)或 -a(a<0)。绝对值问题经常需要分类讨论。
四、有理数比大小
① 正数的绝对值越大,这个数越大;② 正数永远比 0 大,负数永远比 0 小;③ 正数大于一切负数;④ 两个负数比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⑤ 大数-小数>0,小数-大数<0。
五、有理数的运算
互为倒数:乘积为 1 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注意:0 没有倒数;若 a≠0,a 的倒数是 1/a;ab=1 ⇔ a、b 互为倒数。
加法法则: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一个数与 0 相加,仍得这个数。运算律:a+b=b+a;(a+b)+c=a+(b+c)。
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 a-b=a+(-b)。
乘法法则:两数相乘,同号为正、异号为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同零相乘都得零;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式为零积为零,各个因式都不为零时,积的符号由负因式的个数决定(奇负偶正)。运算律:ab=ba;(ab)c=a(bc);a(b+c)=ab+ac。
除法法则: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注意:零不能做除数。
乘方法则: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求相同因式积的运算叫做乘方,相同的因式叫底数,相同因式的个数叫指数,乘方的结果叫做幂。
混合运算法则:先乘方,后乘除,最后加减。
六、科学记数法与近似数
科学记数法:把一个大于 10 的数记成 a×10ⁿ 的形式,其中 a 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
近似数的精确位: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哪一位,就说这个近似数精确到哪一位。
有效数字:从左边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起,到精确的位数止,所有数字都叫这个近似数的有效数字。如 0.1500 有 4 个有效数字,1.9×10³ 有 2 个有效数字。